等保2.0全稱網絡安全等級保護2.0制度,是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本國策、基本制度。等級保護標準在1.0時代標準的基礎上,注重主動防御,從被動防御到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流程的安全可信、動態感知和全面審計,實現了對傳統信息系統、基礎信息網絡、云計算、大數據、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和工業控制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對象的全覆蓋。
等保2.0有哪些不變?
1.五個級別不變
等級保護五個級別,從第一級到第五級依次是:自主保護級、指導保護級、監督保護級、強制保護級、專控保護級。
2.規定動作不變
規定動作分別為:定級、備案、建設整改、測評、監督檢查。
3.主體職責不變
等級保護的主體職責為:網安對定級對象的備案受理及監督檢查職責、第三方測評機構對定級對象的安全評估職責、上級主管單位對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、運營使用單位對定級對象的等級保護職責。
等保2.0有哪些變化?
近年來,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安全形勢的變化,等保1.0要求已無法有效應對新的安全風險和新技術應用所帶來的新威脅,等保1.0被動防御為主的防御無法滿足當前發展要求,因此急需建立一套主動防御體系。等保2.0適時而出,從法律法規、標準要求、安全體系、實施環節等方面都有了變化。
1.標準依據的變化
從條例法規提升到法律層面。等保1.0的最高國家政策是國務院147號令,而等保2.0標準的最高國家政策是網絡安全法,其中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條要求,國家實施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;第二十五條要求,網絡運營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;第三十一條則要求,關鍵基礎設施,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,實行重點保護;第五十九條規定的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,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處罰。因此不開展等級保護等于違法。
2.標準要求變化
等級2.0在1.0基本上進行了優化,同時對云計算、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、工業控制、大數據新技術提出了新的安全擴展要求。在使用新技術的信息系統需要同時滿足“通用要求+擴展要求”。且針對新的安全形勢提出了新的安全要求,標準覆蓋度更加全面,安全防護能力有很大提升。
通用要求方面,等保2.0標準的核心是優化。刪除了過時的測評項,對測評項進行合理改寫,新增對新型網絡攻擊行為防護和個人信息保護等新要求,調整了標準結構、將安全管理中心從管理層面提升至技術層面。
擴展要求擴展了云計算、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、工業控制、大數據。
3.安全體系變化
等保2.0相關標準依然采用“一個中心、三重防護”的理念,從等保1.0被動防御的安全體系向事前防御、事中相應、事后審計的動態保障體系轉變。建立安全技術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,構建具備相應等級安全保護能力的網絡安全綜合防御體系,開展組織管理、機制建設、安全規劃、通報預警、應急處置、態勢感知、能力建設、監督檢查、技術檢測、隊伍建設、教育培訓和經費保障等工作。
4.等級規定動作
保護定級、備案、建設整改、等級測評、監督檢查的實施過程中,等保2.0進行了優化和調整。
(1)定級對象的變化
等保1.0定級的對象是信息系統,等保2.0的定級對象擴展至基礎信息網絡、工業控制系統、云計算平臺、物聯網、使用移動互聯技術的網絡、其他網絡以及大數據等多個系統平臺,覆蓋面更廣。
(2)定級級別的變化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特別嚴重損害時,相應系統的等級保護級別從1.0的第二級調整到了第三級(根據GA/T1389)。
(3)定級流程的變化
等保2.0標準不再自主定級,二級及以上系統定級必須經過專家評審和主管部門審核,才能到公安機關備案,整體定級更加嚴格。
(4)測評合格要求提高
相較于等保1.0,等保2.0測評的標準發生了變化,2.0中測評結論分為:優(90分及以上)、良(80分及以上)、中(70分及以上)、差(低于70分),70分以上才算基本符合要求,基本分調高了,測評要求更加嚴格。